问题 | 男方不履行离婚协议要求,可以起诉吗 |
释义 | 男方不履行离婚协议要求可以起诉,具体如下: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 提起离婚诉讼 ; 2、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受理立案; 3、立案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答辩; 4、法院进行庭前调解; 5、调解不成开庭审理; 6、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离婚协议中的五种无效约定的情形: 1、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 2、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3、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4、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又不及时过户; 5、约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 综上所述,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 。提起诉讼的程序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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