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女孩超过14周岁,并且女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则不构成强奸罪。如果强制违背女方意志,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则认定为强奸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如果女方不满14周岁,有两种情况:1.男方满14周岁,负刑事责任2.男方不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如果女方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不管男方多大都不负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行为人明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