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户籍所在地根据身份证上面的信息来填,一般都是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县(区)。所以身份证上面的户籍地址就是所谓的户籍所在地,可以只写到市,也可以写到县或者区。 户籍地址就是身份证上的“住址”,即户口所在地的地址。户籍是户口管理机关以户为单位登记本地区内居民的册子,专指作为本地区居民的身份。户籍可以变换,因工作或学习调动可到当地公安局申请变更户籍所在地。中国大陆的户籍制度将公民分为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升学、就业、社会保障、居住等都与户口挂钩,并且两类户口的规定作为区别对待。 户籍地址的填写是按照户口簿首页上写明的地址进行填写的,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因为公民只可以在一个地方办理户口,因此对于户籍所在地是必须按照户口簿原件上面的地址信息进行填写的。此外,如果公民户籍有迁移过的情况,必须按照现最新的户籍地址进行填写,是不能填写原来的户籍所在地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