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员工可与企业领导协商缴纳社保费用,如果不成功可向劳动部门要求监督企业缴纳;也可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补偿,或向法院起诉。如果企业不购买社保,员工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寻求帮助,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员工可以与企业领导进行协商,为自己缴纳社保费用。如果企业同意缴纳社保,则协商成功;如果未成功,员工可以要求劳动部门监督企业为自己缴纳社保相关费用。其次,员工可以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要求企业支付一定的补偿费用,或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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