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解除合同通知的方式应当满足以下条件:足以证明你向对方发出了通知;发出通知的时间;表明发出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的主要内容: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事实;当事人违约等导致发生合同解除权的事实;合同中约定的合同解除权;绝对明确的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对对方违约现任追究的权利保留。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