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猬亵儿童罪立案标准是怎样
释义
    一、猬亵儿童罪立案标准是怎样
    1、医院医务科是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具体负责监督本院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解决医疗纠纷的相关咨询2、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医疗事故,或发现可能引发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医务科报告,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着手组织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如实向院长报告。
    3、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务科应当在12小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1)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2)导致3人以上人身受到损害.后果严重的医疗事件;(3)厦门市卫生局规定的其他情况。
    4、患者投诉时,应请其书写书面材料,注明具体住址、联系电话、书写材料、日期并签名,应患者要求,可按有关规定给予复印或封存病历。复印或封存病历时患方和医院应双方同时有人在现场监控。封存病历时应复印一份备用。
    5、对于科室发生的医疗纠纷争议,科主任应根据患方的投诉材料,及时负责组织调查,查清事实经过,组织科内集体进行讨论,填写医疗纠纷调查报告,并于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调查分析材料报医务科。
    6、医务科接到当事科室的陈述材料和调查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应在接班科室报告后的3个工作日内尽快答复患方。一方不能确定的,将提交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进行讨论,应在7天内答复患方;提交讨论的有关材料由医务科负责组织、准备,当事科室必须积极配合。
    7、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并得出结论性意见后,由医务科会同当事科室指定专人向患者或家属通报和解释。如果患方对答复不满意,可以书面报告其有权申请由市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故鉴定或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8、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科室应与患者应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或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科室保管,并及时向医务科和护理部协同处理。需要对输液和药物进行检验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到市药检所办理有关检验手续。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应向市中心血站通报并商请血站派员到场指导。
    9、在发生医疗事故或对医疗事故处理过程中,凡患者或家属借故无理取闹抢夺病历资料,殴打辱骂医务人员,损坏医院公共财务,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的,应及时报告“110”、医院办公室和医务科,注意保护现场和保留证据,听候作出进一步处理。
    10、临床科室在医疗纠纷发生后,除医疗咨询外不得随意给患方出具任何书面文件、字据、答复等,应与医务科慎重调研,达成一致共识后指定专人后答复患者。
    11、医务科对于事隔一年以上的医疗投诉,均应考虑诉讼时效问题,不要轻易作出答复。
    12、与患者或其亲属通报情况,答复投诉的结果时,应指定专人做好交谈记录,并请患者签字,予以妥善保存必要时应作录音,留取证据。
    13、有关调解或诉讼赔偿项目金额可以征求律师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一、组织卖淫罪处罚标准应是什么的
    1、构成组织卖淫罪的,相应的处罚标准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强制猬亵和强奸有什么区别
    一、定义不同
    1、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2、猥亵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意志,强制侮辱妇女的行为。
    二、处罚不同
    1、强奸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果出于杀人故意而采用暴力将其杀死后再进行奸尸的,应以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
    2、猥亵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犯罪的客体(原告)是未成年人的,或者犯罪主体(被告)是主观直接故意的,再者是在聚众或公共场所当众犯本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主观故意内容不同
    1、强奸罪以强行奸淫为目的。
    2、猥亵罪不以强行奸淫为目的。
    三、猬亵儿童罪判几年
    猬亵儿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6/15 15:3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