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在调解时,出现诱导当事人,当事人在不知情的情况做错错误的判断,合不合法
释义
    当事人消极对待法院调解,多是因为让对方承担诉讼费用,坚持只接受法院裁决,并希望通过裁决获得国家支持,以维护自身利益和威风。这种消极态度影响了基层审判人员的调解信心,导致无奈地只能按原告的要求作出裁决。
    法律分析
    此类当事人法律知识有限,诉讼本领较差,尽管隶属个别,但影响到基层审判人员的调解信心,带来了肯定的负面效果。分析当事人消极对待法院调解有以下多少个方面的原由:一是让另一方多承受诉讼花费,受到经济上惩罚。即另一方无按自己的意识处置该法律争议,通过法院裁判让其多承受诉讼花费。因此,即使另一方认可了全部诉讼请求,也不愿意主动撤诉,以达到从经济上制裁另一方的目的。二是坚决强制立场,不认可调解只接受法院裁判。认为调解书无裁判书“硬”,裁判更愿意得到执行兑现。接受了法官的调解,意谓着自己作发生让步,而裁判书就是法院依据国家强制力作出的决断,表明自己无作出让步,同时另一方会更好地履行其义务,裁判会得到较好的执行兑现。三是拿到裁判书表明得到国家强制力的支持,才能够更好的“长自己的志气灭他人的威风”。法院裁判书明确两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后能够防止再生争议,也是今后在乡邻朋友间说话更有底气的“直接证据”,表明“有理走遍天下都不怕”。因为在法院处置当事人的争议经过中,另一方下了“矮桩”自愿接受了诉讼请求,办案法官愈是希望调解或撤诉结案,愈是从内心产生悖逆心理,“得理不让人”坚决要法院作出裁判。在此情况下,办案法官虽然多方做思想工作,两方当事人对案件处置结果均无心见,也不会提起上诉或请求再审,但始终不能达到调解意见,仍不得不按照原告的要求依法作出民事裁判,显得非常无奈。
    结语
    当事人法律知识有限,诉讼能力较差,对基层审判人员的调解信心造成了一定影响,产生了负面效果。当事人消极对待法院调解的原因有多个方面。首先,他们希望通过法院裁判让对方承担更多的诉讼费用,以经济上惩罚对方。即使对方同意全部诉讼请求,他们也不愿意主动撤诉,以达到经济制裁的目的。其次,他们坚决支持法院裁判,不认可调解的效力。他们认为调解书没有裁判书硬,而裁判书则可以得到更好的执行。最后,他们认为获得裁判书意味着得到国家强制力的支持,可以展示自己的威风。然而,对于办案法官来说,尽管他们希望通过调解或撤诉结案,但在当事人坚持要求裁判的情况下,他们不得不按照原告的要求作出民事裁判,感到非常无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四章 调解程序 第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乡镇、街道以及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根据需要可以参照本法有关规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章 人民调解员 第十五条 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推选或者聘任单位予以罢免或者解聘:
    (一)偏袒一方当事人的;
    (二)侮辱当事人的;
    (三)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四)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7/25 5:5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