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经离婚的夫妻能去探望孩子吗 |
释义 | 夫妻离婚之后,是可以探望孩子的。根据相关规定,夫妻离婚的,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具有法定探视权,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且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不给抚养费是否还有探视权 不给抚养费也有探视权。 是否支付抚养费与探视权没有直接的联系。 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生活等方面的费用,照顾孩子的一方可以自己放弃,是和孩子住的一方的权利。 探视权属法定的权利,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探视权抚养费是否必须要同时进行吗 探视权人在行使探视权的同时不是必须要对子女支付抚养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负担抚养费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离婚时外祖父探视违反了什么规定 理论上孩子的外祖父母没有探视权,所以对于外祖父母的探视方式也是没有明确规定的。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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