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小产权房一般不能买。小产权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无法办理相关证件,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双方虽能签订买卖合同,但由于无法办理登记手续存在很大风险,其买卖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一、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方式如下: 1、看当事人之间的行为是否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即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 2、看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否存在导致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 3、咨询基层组织如村委会、村党支部的意见。由于我国实行村民自治,因此,村支两委的意见至关重要; 4、看行为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否违背公序良俗。 一、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包括: 1、房屋出售方必须具备该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人或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均不能签订买卖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在买卖双方所附条件未实现之前其房屋买卖不能成立。任何一方以欺诈、胁迫、诱骗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或者双方串通损害第三者利益的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 4、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通过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房屋买卖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交纳土地出让金后,才能签订合同; 5、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需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合同文本。 总之,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主要是看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生效的条件。进行房屋买卖时,产生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纠纷,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在买卖房屋过程中,不仅涉及到合同的合理确定,要对合同条款仔细研究琢磨,更重要的是要站在把握全局的高度上,了解交易双方买卖的动机和实力,了解相关的法律条款,避免在法律已经明确的问题上犯常规性的错误。 三、小产权房能否登记发证受保护 小产权房不能登记发证受保护。 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 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以及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等可依法办理登记。因此,依法在农村建房的市民可持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然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则不予登记。也就是说,利用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在宅基地上开发建造的房屋即“小产权房”无法申请不动产权证书,这类房屋不得进行买卖、转让等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