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工资八千要交九十元的个人所得税。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条例,如果个人月工资税前收入为8000元,且为已扣除社会保险金之后的金额,则需纳个人税费用计算方法为:8000元减去五千元之后乘以百分之三,计算结果为九十元,所以需纳个人所得税为九十元,税后实发工资是7910元。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按照新个税标准计算,起征点调整为5000元。收入8000元减去5000元正好位于3%的档,则个税缴纳额等于8000减去5000再乘以3%最后减去速算扣除数,此时的速算扣除数为零,因此最后得出答案为90元。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