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不动产登记证明要收走吗
释义
    不要。不动产登记证明是谁的名字就归谁拿。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办理流程
    1、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的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
    2、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3、领取测绘图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领取相关文件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
    6、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7、照规定时间领取不动产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9修订)》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6/18 15: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