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量刑标准是: 1、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 2、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农作物、堆放或排泄废弃物等行为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 3、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规定的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 破坏林地立案标准是: 1、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合计达五亩以上; 2、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 3、非法占用并毁坏第1点、第2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三百四十二条之一 【破坏自然保护地罪】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