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正常情况下借款人写借条,债务人付款,如果债务人没有给付款项,等于该借款合同没有生效。如果债权人没有给付款项,写借条的当事人应当出示没有收到款的证据,否则写借条的当事人败诉。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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