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购买重疾险时告知了自己有高血压病史,保险公司会对我进行额外的健康检查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购买重疾险时告知有高血压病史,保险公司应该根据合同条款进行理赔,但是否需要进行额外的健康检查,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八条:保险合同订立后,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五十三条:保险人在核定保险标的、保险费率和保险费等方面,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原则,根据被保险人如实告知的情况核定。 3.《合同法》第十四条: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 4.《合同法》第五十四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履行符合合同目的、通常做法和诚信原则的义务。 5.《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条:医疗保险待遇的支付应当按照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标准以及诊疗过程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 因此,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应当根据合同条款进行赔付,并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健康检查。如果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未如实告知高血压病史,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合同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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