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遗赠哪些情况下无效 1、遗赠出现如下情况就无效: (1)遗赠人在订立遗赠协议时,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赠人受胁迫、欺诈而订立遗赠协议; (3)遗嘱意思表示不真实、内容不合法; (4)其他无效的法定情形。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二、哪些情况下遗嘱不生效 1、遗嘱所指定的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已经先于遗嘱人死亡。 2、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已经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权。 3、附有解除条件的遗嘱在遗嘱人死亡之前或之时,解除条件成就。 4、遗嘱人死亡时,遗嘱中处分的财产标的已不复存在。若该财产为遗嘱人生前以事实行为或法律行为所处分,则推定遗嘱人变更遗嘱;但若该财产系因其他原因而不复存在,则涉及该财产处分的遗嘱内容不发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