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能把曾用名改成现在的名。需要当事人去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更改手续,拿着户口本和身份证,需要写改名申请交给公安机关即可。变更姓名申请材料:     1、本人或者父母申请;     2、户口本;     3、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