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抵押有法律效力吗 |
释义 | 房子抵押以后房产证还有法律效力。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应在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后30日内携带身份证、房产证、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一、抵押有哪些优先于抵押权 抵押是债务担保的重要方式之一,抵押财物要签订抵押合同的,如果以不动产抵押的,要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就成立。民法典规定,抵押权是具有优先受偿权的,如果既有人和担保和物的担保,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的担保可以优先于抵押权 二、抵押登记手续怎么办理 抵押登记手续可由贷款机构会同抵押人与质押人一起到抵押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也可由抵押人委托贷款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所需资料因业务品种、抵押登记部门要求不同有一定的差异,主要包括抵押人身份证件、抵押物权利证书或凭证、登记申请书、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最高额度抵押合同)等。抵押登记也可委托他人办理,但需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 我们最常见的房屋抵押贷款和汽车抵押贷款中,分别由房屋抵押登记部门和车辆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鉴于我国各地土地和房地产管理体制差别较大、有多重管理模式,各地房屋抵押登记部门称谓不一,有的叫房屋权属登记中心,有的叫房地产登记处,有的叫房地产交易所,具体要看当地房屋和土地管理部门的规定。车辆抵押登记部门为车辆管理所。抵押登记部门办妥登记后,在抵押物权利证书上记载抵押登记事项。 三、个人可以办理他项权证吗 将房产抵押给个人,抵押权人可以在办理抵押登记后领取他项权证。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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