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商标注册人享有的权利 |
| 释义 | 商标注册人享有权利主要是指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 商标专用权应当包括: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2.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3.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4.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 5.设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 6.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7.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 8.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一、商标人的禁止权是什么 商标禁止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可以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擅自在与其核准商品或服务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权利。 商标人的禁止权是商标专用权内容的构成部分,还有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和续展权等。 另外,普通商标禁止权与驰名商标的禁止权范围是不一样的。普通商标能禁止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类似商标,能禁止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驰名商标除享有普通商标的禁止权之外,还可以禁止他人在不相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类似商标,只要这种使用可能造成混淆或者误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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