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幼儿园老师产假是多少天?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幼儿园老师的产假天数是有明确规定的。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女职工产前15天和产后42天(剖宫产为56天)为产假,男职工可以享受3天的陪产假。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三条:女职工怀孕满1年且在该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的,产假可延长1个月。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职工聘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幼儿园教职工享有按规定享受产假、哺乳假、陪产假和病假等带薪休假。 综上所述,幼儿园老师的产假为产前15天和产后42天(剖宫产为56天),同时如果满足条件可以延长1个月。此外,幼儿园教职工还可以享受哺乳假、陪产假和病假等带薪休假。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