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异议人对法院执行有异议,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申请,法院收到异议申请后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复,如果裁定这受理的,异议人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复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