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释义 |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民事行为是自然人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该行为区别于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比如好意施惠,也称情谊行为。例如请客吃饭、坐公交到站叫醒,行为人在实施这些行为时不具备与相对人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不属于法律调整范围。 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准法律行为、事实行为。 1、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包含三个成立要件,即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民事主体、有意思表示、有确定并且在客观上具有实现现实性的标的。它与事实行为最大的区别就是民事主体具有意思表示,即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 2、准法律行为 准法律行为,如催告、通知、宽恕。此类行为并没有创立新的权利义务的关系,仅仅是对已有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认识或者澄清。 3、事实行为 此类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件。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事实行为也能引起法律后果,它是按照法律规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与民事法律行为不同,事实行为的构成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农村的人在自己的宅基地建造了一栋房子。这种建造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将来这栋房子的主人去世,其继承人继承房屋的行为,则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十七条 【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年龄标准】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