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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补办的身份证还没有拿到,但要出去怎么办
释义
    可以先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正式身份证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临时身份证最迟三天,最快当天就可以拿到。
    一、临时身份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4、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如果身份证过期已经补办,现在要出远门,可以立即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一张临时身份证。三日内可取。携带户口簿和已办理身份证手续。法律链接:《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三条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第七条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第十四条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二、领取时间
    居民身份证一般60天可以领取,具体以身份证办理回执单时间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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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2 6:3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