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产假冒产品定义 |
释义 | 生产假冒产品定义: 假冒伪劣产品是指销售者或者生产者所提供的不符合国家产品安全认定标准的一些劣质商品。其中假冒商品是指冒用伪造他人的商标标志,名称,包装等的产品。伪劣商品则是指所生产的产品违反了我国相关条例的规定,其质量和性能并没有达到我国产业认定的标准。 假冒伪劣产品的认定标准: (1)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2)伪造产地;伙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3)伪造或者冒用他人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4)销售商品时在其中掺杂、掺假; (5)销售商品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6)销售不合格商品以冒合格产品; (7)经销无商标、无厂名、厂址的商品; (8)经销没有产品合格证的产品或无有关单位允许销售证明的商品; (9)经销未用中文标明商品名称、生产者和产地的商品; (10)经销限时使用而未标明失效时间和生产日期的商品; (11)经销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的商品时,没有许可证或许可证失效的; (12)经销高档、耐用消费品无中文使用说明的; (13)经销属处理(含次品、等外品)而未在商品或包装的显著部位标明“处理品”字样的; (14)经销剧毒、易燃等危险品而未标明有关使用说明的。 综上所述,假冒伪劣产品是指销售者或者生产者所提供的不符合国家产品安全认定标准的一些劣质商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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