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时间限制,但超过认证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再认证抵扣或申请红字发票。已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随时申请开具红字发票。认证期原为180天,2017年7月1日起,认证期延长至360天。 法律分析 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时间限制。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认证期未认证的,不得再认证抵扣,也不得申请红字发票。已经认证的,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没有时间限制。认证期原来是180天,2017年7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变为360天。 拓展延伸 红字发票的申请条件和认证要求是什么? 申请红字发票的条件和认证要求是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来确定的。一般来说,申请红字发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红字发票必须是由购买方主动提出的;2.红字发票必须是在开具蓝字发票后发生的特定情况下申请的;3.红字发票的金额不得超过对应蓝字发票的金额;4.红字发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请和认证。认证要求包括:1.提供相关的红字发票申请材料,如蓝字发票、申请表等;2.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申请;3.红字发票认证需经过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具体的申请条件和认证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法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结语 根据税务部门规定,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时间限制,但超过认证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再认证抵扣或申请红字发票。已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随时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申请红字发票需满足条件,如购买方主动提出、在开具蓝字发票后发生等,并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请和认证。具体条件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法规而异,建议咨询税务部门或专业人士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