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姓名权有哪些表现 |
释义 | 侵害姓名权的表现有: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 3.冒用他人姓名。 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一、关于个人隐私权的法律规定 与个人隐私权相关的法律规定包括有: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 二、名称权具有什么法律特征 名称权是指,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组织和法人可以按照法律来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名称,并且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名称权具有三个法律特征:第一、自然人是姓名权的唯一主体,法人不享有姓名权;第二、自然人对自己人格的文字标识的专有权是姓名权的客体;第三、不得非法干涉、使用他人的姓名是姓名权的基本义务。 三、冒充别人身份是什么罪 冒充他人身份的行为可能属于抢劫罪、招摇撞骗罪、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具体说明如下: 1、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且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冒充他人身份构成犯罪的: (1)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涉嫌犯抢劫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冒充别人身份的表现如下: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二、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的情形如下: 1、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2、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3、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4、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总之,冒充他人身份的行为属于违法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至于是否触犯法律,要取决于其冒充身份后进行了哪些相关行动。如如果通过他人身份骗取了钱财,就属于诈骗罪。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行为人因诈骗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对法院认定的犯罪金额承担刑事退赔义务,这个金额即使一时没有赔偿,但也不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救济方式是通过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来获得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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