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商投资企业对投资部门有什么要求? |
释义 | 果分公司有批准证书,就不需要做,如果没有,就需要做联合年检 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对出资形式有哪些要求?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五条合营企业各方可以现金实物工业产权等进行投资。外国合营者作为投资的技术和设备,必须确实是适合我国需要的先进技术和设备。如果有意以落后的技术和设备进行欺骗,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中国合营者的投资可包括为合营企业经营期间提供的场地使用权。如果场地使用权未作为中国合营者投资的一部分,合营企业应向中国XX缴纳使用费。上述各项投资应在合营企业的合同和章程中加以规定,其价格(唬订杠寡蕲干搁吮功经场地除外)由合营各方评议商定。 外商投资企业是什么?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以独资或与中国投资者合资的形式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公司XX称之为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其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都报送哪些部门 所以没有经贸委,经贸委就直接报送到商务部就可以了,除了你上面说的还有质量监督局我是天津外资企业。商务部就是换组织代码证那个地方 外商投资企业的区别?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其所称的中国投资者包括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外国投资者包括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外资企业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在组织形式上,外资企业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实体,具备法人条件的外资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其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外商投资企业撤资流程是什么? 1、外资企业要撤资的不想继续经营的,应该提交终止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核准,并且要进行清算。 2、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 (一)经营期限届满; (二)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外国投资者决定解散; (三)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四)破产; (五)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撤销; (六)外资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已经出现。 外资企业如存在前款第(二)、(三)、(四)项所列情形,应当自行提交终止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核准。审批机关作出核准的日期为企业的终止日期。 该内容由 李光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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