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未成年孩子的监护人一般为其父母,对孩子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孩子的监护人一般指父母。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但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才能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