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权益的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股东权益的主要内容包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代表了股东对企业的所有权,反映了股东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 1、股本:即按照面值计算的股本金。 2、资本公积:包括股票发行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价值。 3、盈余公积: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公司税后利润的10%强制提取。目的是为了应付经营风险。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4、未分配利润:指公司留待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或待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比率是股东权益对总资产的比率。股东权益比率应当适中。如果权益比率过小,表明企业过度负债,容易削弱公司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而权益比率过大,意味着企业没有积极地利用财务杠杆作用来扩大经营规模。 一、盈余公积是怎么分类的 盈余公积大致分为两类: 1.法定盈余公积:一般情况下根据《公司法》或财务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的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比例,是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如果法定盈余公积累计数额已经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则可以不继续提取。 2.任意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主要是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一部分利润,提取比例可以根据企业未来发展的需要来确定 二、公司法法定公积金分类 (一)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二)任意公积金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二)资本公积金 资本公积是指公司由投入资本本身所引起的各种增值,这种增值一般不是由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主要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资本汇率折算差额、接受现金捐赠、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等。资本公积是一种准资本或资本的储备形式,经过一定的程序可以转为资本。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