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公司出了事,由谁承担责任,财务负责人有事吗? |
释义 | 财务负责人的职责和责任,包括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离职后需要注销。根据《公司法》第149条,如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财务负责人的职责和责任,以及离职后的注销义务。 财务负责人的职责和责任,离职后需注销;根据《公司法》第149条,违规造成公司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法律意见】财务负责人,是指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如果公司做不下去或是什么的,如果不是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不需要你负责。离职后要去注销。【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公司责任与财务负责人的纠葛:谁将承担后果? 在公司发生问题时,责任的承担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作为法人实体,承担着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公司出了事,责任通常由公司作为整体来承担。然而,财务负责人作为公司的一员,也可能承担一定的责任,特别是在涉及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上。财务负责人在履行职责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公司的财务合规性。如果财务负责人违反了法律规定,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或违规行为,他们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在公司出现问题时,需要对责任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判断,以确定责任的承担方。 结语 财务负责人在公司运营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责任与法律规定密切相关。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如果财务负责人在履行职责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在公司发生问题时,责任的划分需要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判断,以确定责任的承担方。因此,财务负责人应当时刻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公司的财务合规性,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 律 责 任 第二百零四条 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修正):第三章 审计机关职责 第二十一条 审计机关对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修正):第三章 审计机关职责 第三十条 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发现经济社会运行中存在风险隐患的,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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