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
释义 | 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如下:政府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包括:(一)个人缴费全额;(二)政府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资金,随个人缴费同期记入;(三)街道(镇)、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助资金;(四)个人账户形成的利息收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应该具备哪些条件?(一)年满60周岁;(二)本市户籍满5年;(三)按规定缴纳保费;(四)未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等国家规定的其他社会养老待遇的。对于年满60周岁,本市户籍不满5年的参保人员,可往后顺延缴费,待本市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5年后,方可按上述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保缴费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三部分组成,支付终身。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符合领取养老待遇条件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社区(村)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办理养老待遇申领手续,经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审核,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发放。以上是关于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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