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判决书下来之后,当事人可以与另一方协商赔偿的时间、方式等事项。如对方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判决书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请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另外,如果对方无力赔偿的,可以由双方达成协议签字确认后报法院备案,责任方接受权利方和法院监督,以付出劳务的方式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