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1、单向三车道的路段,最右侧车道为货车行驶道,中间车道为货车超车道,禁止货车长期占用中间车道行驶,禁止货车占用最左侧车道行驶和超车2、单向两车道的路段,右侧车道为货车行驶道,禁止货车长期占用左侧车道行驶,严禁货车连续超车。在桥梁、弯道、坡道等特殊路段,严禁超车3、前方出现紧急情况造成交通中断时,货车必须靠右侧车道依次停车等候,严禁穿插、并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