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公司安排上夜班的,如果合同中约定了需要上夜班的,那么不可以拒绝,但是公司加班但是不给加班费,这是违法的,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1.单位虽然有权利根据工作需要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但是应当同劳动者协商,并取得劳动者的同意。劳动者不同意上夜班,公司不能以此为由开除员工。     2.公司在相关制度里要求上夜班,员工拒绝上夜班,达到辞退条件。     公司辞退员工的理由:     1、员工能力和技能达不到用工要求,不能胜任现工作岗位。     2、员工因违反纪律和相关制度,达到辞退条件。     3、公司业务调整辞退。     4、员工因违法受到国家执法部门处理。     劳动关系是指受劳动法调整的,在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由于中国就业竞争激烈的国情以及《劳动合同法》发展历史,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地位的不平等性,造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建立、变更和终止的一种法律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劳动关系包括了劳动合同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两种形态。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