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无权代理合同的撤销权行使被限定在一定的期间内,是因为债权人撤销权是对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破坏,撤销权长期不行使,将会使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不利于对债务人以及第三人利益的保护。     一、债权人怎么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标准:     1、债权人的撤销权由债权人行使。凡于债务人为有害债权行为前有效成立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     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何人为被告,依对撤销权性质的认识不同而有不同。依折衷说,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自应以债务人、与债务人为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利益转得人为共同被告;     3、债权人的撤销权如同其他撤销权一样,应有除斥期间。债权人自应于权利行使期间内行使,否则,除斥期间届满后,债权人的撤销权即消灭。     二、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所需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所需条件如下: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应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     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必须是非专属债务人本身的权利;     3、债务人懒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无法实现的危险;     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得超过其对债务人的债权。     三、债权人撤销权成立条件是怎么样的?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条件具体包括:     1、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行为;     2、债务人与第三人实施的行为具有违反法律规定的主观恶意;     3、债权人的撤销权,应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以诉讼的方式提起,债权人中的任何一名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应用债务人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