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让公证员上门办委托公证,办理授权委托书,指定代理人,代替老人签字办理过户。     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三种:     第一种是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也就是以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过户。     第二种是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最后办理过户。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