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办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利是
释义
法律分析:
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利是一种公共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随便看
公司重整制度与债权人的法律保护
被拘留过可以当警察吗?
公安民警被行政拘留还能干公安吗?
健康证是几点到几点可以办理?
办理健康证为什么要营业执照?
办健康证星期天可以办嘛?
办理健康证为什么要营业执照?
如何处理离婚时一方伪造债务的情况
离婚一方伪造债务怎么办
离婚时一方伪造债务该如何处理
离婚分割财产,一方伪造债务怎么办
一方伪造夫妻债务怎么办?
怎么去处理离婚时一方伪造债务的情况
离婚时一方伪造债务如何办?
如何处理离婚时一方伪造债务的情况
夫妻离婚一方伪造债务怎么样处理
一方伪造签字协议成立吗
离婚一方伪造债务怎么办
离婚时一方伪造债务的情况怎么处理
离婚时一方恶意伪造债务怎么办
离婚时遇到一方伪造债务的情况怎么办
侮辱罪情节严重的界定
一方被采取强制措施(关押)导致无法履行合同,构成不可抗力吗?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一方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方伪造债务如何解决
固定负债
固定格式的文据
固定格式合同
固定工
固定工劳动合同
固定工资
固定工资制
固定汇率
固定汇率制度
固定基地
固定加权
固定价
固定价格合同
固定居所
固定利率
固定利息
固定利息债券
固定判决
固定赔偿金事故保险
固定期限
固定日期
固定式平台
固定收费
固定收入
固定收入证券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20 16: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