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人才引进的落户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上海人才引进的落户条件如下: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 3、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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