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1.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通常情况下是要随母亲生活的,但是如果母亲有以下几点特殊情况的,则剥夺母亲抚养权利,由父亲承担抚养权:     (1)目前患有严重的疾病或者具有传染性疾病的情况下,可由父亲来获得抚养权。     (2)如果母亲不尽抚养义务的,且父亲要求获得抚养权的     (3)其他的一些原因。     2.父母双方可以协商两周岁的子女有谁扶养的情况,只要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没有危害,法院是支持的。     3.关于三岁以上的到18岁以下的未成年的子女,而且父母都想要孩子抚养权,则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之一的,可以酌情优先得到考虑:     (1)没有其他的子女,但是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情况     (2)一方已经不具备生育能力了或者放弃再要孩子的绝育手术的人。     (3)子女在跟其生活过程中,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了不利因素,另一方容易得到抚养权     以上是您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负担义务不免除】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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