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收帐公司,如果是依法设立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并颁发营业执照的,是合法的,但其收账手段也必须合法。如果是未经登记注册、擅自经营的、无资质的收账公司,则不合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