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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纠纷的内容有哪些
释义
    离婚纠纷有婚姻关系是否解除、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归属等。在实践中,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分割问题,是离婚纠纷的主要矛盾。
    一、婚后财产分割的规定
    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相关法律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问题时。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在离婚时一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离婚后单独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其诉的本质仍是离婚纠纷的内容之一,不是的对不动产权属之争;所以仍然要适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即在适用管辖原则上当然要适用一般管辖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
    二、没孩子离婚协议该怎样写
    夫妻双方没有孩子的,离婚协议的内容应当包括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等。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意思自治原则,一般由当事人双方进行自主协商,可以一人一半,也可以一方多分一些。如果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义务进行清偿。
    三、婚后财产纠纷问题如何解决
    对于婚后财产纠纷的问题。首先,离婚财产只分割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并不属于可分割的部分,其次协议离婚的由双方协商分割,诉讼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当然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不均等分割。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诉讼时,只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离婚主要有这几个法律后果:
    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2、如果涉及子女抚养的话,子女抚养权归属一方。
    3、夫妻的共同财产要分割,共同债务要共同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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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5 6:4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