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对公司的负债是否承担责任? |
释义 | 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但如果资不抵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出资不足、虚报注册资本或抽逃出资则需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法律分析 公司债务原则上不用股东承担责任,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但资不抵债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或股东存在出资不足的、虚报注册资本的,或者股东抽逃出资,则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拓展延伸 股东责任限制与公司债务相关的法律规定 股东责任限制与公司债务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指在特定情况下,股东在公司的债务承担上存在一定的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通常享有有限责任的特权,即他们的个人财产不会承担超过其在公司中所持股份的债务责任。这意味着,即使公司遭遇巨额债务,股东的个人财产也不会被追偿。然而,法律也对股东的行为设定了一定的限制和责任。例如,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权益、从公司中获取不当利益或违反公司法规,他们可能会面临个人责任和法律追究。因此,股东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履行他们在公司债务中的责任。 结语 公司债务与股东责任有着密切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尽管股东享有有限责任的特权,但滥用权益、获取不当利益或违反法规的行为将承担个人责任。因此,股东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在公司债务中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四条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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