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信访的途径: 1、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 2、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 3、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 第十六条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