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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大病医疗农合报销范围
释义
    农村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如下:
    1.急性心肌梗塞、唇腭裂、结肠癌、第一诊断或主要诊断患有儿童白血病(0-14周岁)、乳腺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0-14周岁)、终末期肾病、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BH4缺乏症、危重孕产妇等22类重大疾病。
    2.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的,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3000元以上(含3000元)部分和政策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3000元以上(含3000元)部分。
    3.除上述22类重大疾病外,当年度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经报销后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2万元以上(含2万元)部分和政策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4万元以上(含4万元)部分。
    农村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的报销比例应不低于50%。按照之前的政策,合作医疗8000元以上可以报销65%,而开始,报销比例有了很大提升,8000元到5万可以报销65%,5到8万报销80%,到了8万以上可以报销9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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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4 17:5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