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动车撞人了怎么办 |
释义 | 电动车撞人的,也属于交通事故,应该及时报警,先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再由双方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就赔偿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主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如果伤者构成伤残的,还应该根据伤残等级赔偿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和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当事人遭遇交通事故后怎样索赔 交通事故的赔偿,向负有责任的一方索赔,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限额内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理赔的程序: 1、向交警部门报案; 2、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勘查,是否属于理赔范围; 3、定损,对车辆的损失进行核定; 4、递交索赔资料; 5、获得理赔。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对于交通事故受害者提出索赔申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认解决: 1、对一些小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2、当事人对损害赔偿有争议,可以申请公安交管部门进行调解。 3、经公安机关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受害人有哪些权利 交通事故受害方主要有以下权利: 1、追索相关赔偿的权利。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选择救济方式的权利。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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