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则构成侵占罪,将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发现自己的钱包或银行卡丢了,记住一定要及时报警和挂失银行卡,并努力赶回自己经过的地方寻找。若发现是他人拾得自己的财物,拾得者又拒不退还的,可以请求公安机关出面调解,也可以保留充足的证据到法院起诉。在此,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们,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是自己的钱绝不能要,即使遇到天上掉馅饼,捡到别人的现金或者银行卡,应发扬“拾金不昧”的优良传统美德,报警并想方设法交还给失主。如果贪图便宜据为己有,不仅会受到道德的谴责,还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因此惹“祸”上身。以上便是律师整理的内容,可以为您解答相应的问题。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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