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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权质押什么是比例,怎么约定
释义
    股权质押是以企业的股份为抵押,一般向银行抵押贷款或债权人借款,质押给第三方作为担保。银行根据被质押的股票质量和借款人的财务和信用状况与借款人商定,但股票质押率最高不得超过60%。质押率上限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计算公式如下:质押率=(贷款本金质押股票市值×100%质押股票市值=质押股票数量×股票在前七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例如,张三在甲公司的持股比例为40%张三是融资,把自己持有的40%中的50%部分占甲公司股份总额的20%为了质押向某银行贷款,除了质押贷款本身的程序要求外,还需要将这20%公司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质押登记,完善相关质押手续。那么,张三的股权质押比例是20%也就是说,占张三持股的甲公司股份总额的20%。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押,是指质押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对象而设立的质押。根据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关于担保的法律制度,质押可以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是一种权利质押。债权人因设立股权质押而获得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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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0 5:3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