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签劳动合同离职需要写辞职报告吗 |
释义 | 辞职报告书的要点及法律依据:辞职报告书应包括标题、姓名、工作情况、辞职原因、批准意愿、工作交接意愿、签名日期等。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36、37、50条和《民法典》第470条。 法律分析 简单的辞职报告,应写明辞职报告书这一标题;劳动者的姓名;工作岗位、工作的基本情况;辞职的原因;希望获得批准的意思表示;愿意按约定进行工作交接的意思表示;以及签名、日期等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拓展延伸 离职前是否需要向雇主提交辞职报告? 离职前通常需要向雇主提交辞职报告。辞职报告是一种正式的书面文件,用于向雇主表明您的离职意愿并提供必要的信息。它可以包括您的姓名、职位、离职日期、离职原因以及对工作期间的总结和感谢等内容。提交辞职报告有助于维护良好的职业形象和职业道德,并确保离职过程的顺利进行。请注意,具体的辞职报告要求可能因公司和地区而异,因此在撰写之前最好与雇主或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以确保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 结语 提交辞职报告是离职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步骤,它能确保离职顺利进行。辞职报告应包括姓名、职位、离职日期、原因以及对工作期间的总结和感谢。请注意,具体要求可能因公司和地区而异,建议与雇主或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以确保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根据《劳动合同法》和《民法典》相关规定,劳动者应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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