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庭后被告不来怎么办 |
释义 | 法院开庭被告不来的处理办法:经过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其理由是:原告经两次合法传唤,没有当理由拒不到庭,这实际上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起诉权利,是处分自己起诉权的一种形式。被告不到庭不影响结果。 依据不出庭的原因有不同的处理结果:(1)如果被告是有正当的原由不出庭的,例如被告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法院是可以中止案件审理的,等中止情形消失后再继续审理,或者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法院可以终结诉讼。(2)如果是没有正当的理由不出庭审理案件的,法院会向被告送传票,要求被告人出庭审理案件。(3)如果被告经传票后仍不出庭的,法院就会对被告进行拘传,经拘传后仍然不出庭审理的,法院就会作出缺席判决。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