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个区域的噪音扰民标准如下:1、特殊住宅区的噪声标准为白天45分贝、夜间35分贝;2、居民、文教区的噪声标准为白天50分贝、夜间40分贝;3、一般商业与居民混合区的噪声标准为白天55分贝、夜间45分贝;4、工业、商业、交通与居民混合区的噪声标准为白天60分贝、夜间50分贝;5、工业集中区的噪声标准为白天65分贝,夜间55分贝;6、交通干线两侧的噪声标准为白天70分贝、夜间55分贝。超过以上分贝数的声音属于噪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