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竞业禁止合同是如何适用的 |
释义 | 规则适用于关键技术和核心秘密的掌握者,包括高级研究人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市场计划和销售人员、财会人员、高级文秘。这些人员需要注意竞争对手的特别关注。 法律分析 “竞业禁止”规则适用于以下人员: 1. 高级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这些人员是关键技术和核心秘密的全面掌握者,往往受到竞争对手的特别关注。 2. 市场计划和销售人员。由于工作需要,这些人员掌握经营秘密。 3. 财务人员。企业的财务状况中包含大量商业秘密。 4. 高级文秘。秘书职责包括会议记录整理、文件打印、管理和转发,其接触商业秘密的可能性非常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该内容由 朱道余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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